-
株洲市人才购房补贴政策是为了吸引和留住人才,支持株洲市经济社会发展而制定的一项优惠政策。以下是株洲人才购房补贴政策的详解,包括补贴标准及申请指南:
一、补贴对象
1.株洲市户籍人才; 2.非株洲市户籍,在株洲市就业、创业,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才。
二、补贴标准
1.株洲市户籍人才:一次性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 2.非株洲市户籍人才:购房后,给予一次性5万元购房补贴。
三、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在株洲市购房; 2.申请人须在购房合同签订前已取得相关人才认定证书; 3.申请人须在购房合同签订前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创业项目已落地。
四、申请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 2.申请人户口本; 3.申请人学历、职称、职业资格证书; 4.申请人劳动合同或创业项目落地证明; 5.购房合同; 6.购房发票; 7.申请人银行卡。
五、申请流程
1.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或创业项目所在地的人才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2.人才服务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后,人才服务机构将申请材料报送至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 5.复核通过后,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银行卡。
六、注意事项
1举报 -
一、补贴标准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补贴金额:50000元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高级技师
补贴金额:30000元
(3)全日制本科和职业院校全日制大专学历获得技师职业资格型人才
补贴金额:20000元
注:获得人才购房补贴的申请人,自申请审核通过之日起5年内将其所购房屋转让或商业抵押的,应退回领取的人才购房补贴款。
二、申请条件
(1)在株洲市区(不含渌口区)用人单位工作;
(2)签订劳动合同2年以上;
(3)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以上的学历型人才或获得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技术型人才;
(4)申报人首次在株洲市区(暂不含渌口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并且符合以下条件:一是本人名下无株洲市区房屋不动产(含商品房、门面商铺等)登记、交易、赠予、继承等记录;二是申报人已婚的,配偶在婚后及其未成年子女名下在株洲市区无住宅房产登记记录(配偶在婚前的房产不影响申报人申请补贴);
(5)签订网签合同,缴纳契税(购房时间以网签合同时间为准);
(6)在市区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个人所得税或养老保险;
(7)夫妻双方都符合申报条件,双方均可申请(购房合同必须登记夫妻俩人名字);
(8)申报人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需满足对应文件规定的其它条件方可申领补贴。
举报